政策解读:《关于统筹规范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自然资源部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简称“卫片”)监测工作要求,解决卫片监测任务统筹不够、图斑重复提取下发、核实举证多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4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35号),对省级自主开展的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以下监测卫片监测)进行了统筹规范。
一、制定背景
卫片监测是及时发现和掌握国土空间与地表各类自然资源变化状况的重要技术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其在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应用领域日益广泛,在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卫片监测图斑下发统筹不够、频次过高、核实举证多的问题,为此2023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58号),将部涉及耕地保护的卫片监测任务统筹为季度卫片监测和年度卫片监测两项,并突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作出了不再要求反馈核实举证信息等重大政策调整。
部文件印发后,省自然资源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省级自主开展卫片监测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省级开展的耕地保护季度监测、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摸底监测、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以及沿黄9市挖湖造景、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等,也存在统筹不够、图斑重复提取下发、核实举证要求多等问题,需要贯彻部文件精神加以解决。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准确把握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正确认识卫片监测工作定位,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能代替实地核查与调查取证。继续发挥卫片监测在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等方面的优势,做到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统筹省级卫片监测任务。自然资发〔2023〕258号文件统筹范围是耕地保护卫片监测,我省将统筹范围拓展至自然资源卫片监测,原则上不开展与部卫片监测相重复的监测工作,重点开展差异性、补充性和拓展性监测,个别在内容上确与部卫片监测存在重叠的监测任务,在监测颗粒度、时效性等方面要优于部卫片监测,并将各类监测任务统筹为年度监测和季度监测。
三是做好工作衔接。省级自然资源卫片监测提取疑似问题图斑过程中要与部下发监测图斑进行套合,部已下发的图斑,省级不再下发,保证“一个图斑只发一次”;厅有关业务处室根据各自提出的卫片监测需求和职能分工,统筹下发监测图斑,组织市县进行核实处置;省级自然资源卫片监测各类成果向市县共享,主要作为预警信息辅助市县“早发现、早制止”,并逐步推动不同业务系统和举证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四是明确责任分工。厅调查监测处负责统筹卫片监测需求,每年1月份制定省级卫片监测清单,统筹变化图斑提取、管理信息套合比对。厅测绘处负责依据卫片监测清单,统筹卫片获取和正射影像制作。省国土测绘院作为支撑单位,具体承担卫片获取、正射影像制作、变化图斑提取、管理信息套合比对等工作。省数遥研究院配合厅业务处室,向市县统一下发监测图斑。
五是工作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反馈机制,决不能让群众为技术误差“买单”;加强技术支撑,提高监测图斑提取精准度,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举证共享库;减轻基层负担,除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监测、重点公益林监测、重大疑似“非农化”问题图斑等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核实举证外,其余监测任务不再安排市县向省厅反馈核实举证信息;强化跟踪监督,省厅对重点区域和具有普遍性的重点问题采取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重点政策要求
一是坚持以“统筹”为主线。第一,结合省情实际,将统筹范围由耕地保护扩展至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将省级自主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持证露天矿山开采等一并纳入统筹范围。第二,延伸统筹业务流程,在“统筹监测任务、统筹卫片获取、统筹正射影像制作、统筹变化图斑提取、统筹备案信息套合比对、统筹监测图斑下发核实”的基础上,增加统筹监测经费。第三,建立监测清单制度,省厅每年统筹卫片监测需求,制定卫片监测清单,从监测任务源头开始统筹。
二是减少基层负担。一是减少图斑下发频次,将现有各类自然资源监测任务统筹为年度监测和季度监测,除重大疑似“非农化”问题图斑监测外,其余监测任务原则上统筹下发,每季度合并下发一次。二是减少核实举证反馈要求,除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监测、重点公益林监测、重大疑似“非农化”问题图斑等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核实举证外,其余监测任务不再安排市县向省厅反馈核实举证信息,由市县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进行核实、整改和违法状态消除。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一是统一制定卫片监测技术方案,统筹、优化技术流程和生产工序,不断丰富样本库,提升卫片处理能力和智能化解译水平,提高监测图斑提取精准度。二是基于全省图斑级基础地理实体和统一的地理实体空间身份编码,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举证共享库,实现各类不同时相举证信息共享。三是省级获取的遥感影像和各类监测成果向市县共享,主要作为预警信息辅助市县“早发现、早制止”,形成的各版正射影像按测绘成果管理有关要求申领提供。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情况,逐步推动不同业务系统和举证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四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准确认识卫片监测的定位,明确“两不能”原则,即卫片监测“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能代替实地核查与调查取证”。二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问题化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反馈机制,决不能让群众为技术误差“买单”。